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6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强调指出,“人民群众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点。涉及人民群众利益的大量决策和工作,主要发生在基层。要按照协商于民、协商为民的要求,大力发展基层协商民主,重点在基层群众中开展协商。”党的二十大首次将“全过程人民民主”写入报告。加强政协协商与基层协商有机衔接、推动协商民主建设向纵深发展,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要求我们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协商于民、协商为民”重要论述精神,围绕市政协“231”工作重点,深化实化“委员进村入户”活动,完善协商工作机制,主动参与矛盾调处化解、法规法律宣传、乡村振兴、疫情防控等重点工作,推动社会治理创新,为镇党委、镇政府排忧解难。
一、建机制搭平台。政协委员来自各个行业、各个领域,搭建委员履职平台,为委员深入了解和反映群众的利益诉求,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传和解疑释惑工作开拓渠道。建立健全委员联系服务群众、协商成果评价和转化运用等机制,解决政协参与基层协商随意性大、机制不够健全、操作不够规范等问题。同时,探索创新协商方式,坚持“请进来”,做好“开门协商”,主动邀请群众参加政协协商。坚持“走出去”,针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就地开展协商,促进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坚持“沉下去”,着力发挥委员主体作用,发挥参加基层党委政府、委员工作室等方面的作用,畅通渠道、收集民意、反映诉求,让政协更多走进群众,让更多群众走进政协协商。
二、勤调研聚民意。建立完善议题自下而上产生机制,不断增加民生议题比重,鼓励委员主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定期进村入户到农户家中、田间地头与群众沟通交流,及时掌握联系辖区重要动态,了解需要解决的难题,关注群众诉求。把从群众中收集到的问题梳理出来,从民生的热点、痛点问题中优选议题,切实聚焦群众最急最忧最盼的问题开展调研、协商议政、建言献策,激发基层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广泛性和获得感。同时,找准党政重视、群众期盼、政协作为的结合点,采取党委政府“交题”、委员向群众“征题”等方式确定协商重点议题。开展委员进村入户和调研活动,延伸委员履职触角,拓宽履职空间,畅通联系群众渠道。
三、善协商解难题。在协商过程中,始终把凝聚共识贯穿议事的全过程,换位思考,引导群众合理表达诉求,把问题说开说透,消除思想顾虑。着力发挥人民政协的协商文化,用政协协商力量介入指导基层协商的组织,保障基层协商主体多元性,推动基层协商民主理性化,增强基层协商民主责任性。利用协商民主平台,把党委、政府的方针政策传导下去,把社会各界的人心、智慧、力量和共识凝聚起来,推进基层治理的社会化、法制化和现代化水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四、盯转化促实效。加强协商成果多层次报送和多角度监督,协商活动结束后,第一时间将协商意见形成专报报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由党委政府进行专门研究并责成相关部门转化落实反馈。同时,在办理过程中建立反馈机制,及时向涉事群众公布办理进展,接受群众监督。办理事项结束后,采取问卷调查、入户调研、听取意见等方式,进行办理满意度测评,确保办理的质量和效果。定期组织委员开展协商成果“回头看”活动,对协商议事成果开展回访跟踪,实时了解协商成果的转化落实情况,就新情况新问题进行再调研、再协商、再建言,形成协商议事成果办理闭环,确保协商议事有力度、成果转化有实效,确保实现“有事好商量、说话有地方”。
通过协商参与基层治理是政协协商的重要特色,有利于凝聚社会共识,推动政协协商与基层协商有机融合。引导委员广泛参与基层协商,发挥委员知识丰富、联系广泛等优势,在协商中起到了宣传队、协调员的作用,拓展基层协商民主的广度,增加“有事先商量”的维度。组织专家解疑释惑,开展“委员活动日”活动等,把党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传达到基层,用党的主张凝聚社会共识,厚植政协履职的民意基础,在党委政府与群众之间架起协商桥梁,帮助党委政府化民怨、解民忧、促改革、保落实,推动协商民主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