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沈阳市政协一场对去年常委会议议题的再协商引起了各界关注。聚焦缩短政协建议的“提”与政府办理的“落”之间的距离,增强“提”的质量,提升“落”的成效,沈阳市政协提出了“再协商”这一新概念,并从制度探索和实践检验两方面着力,为发挥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制度效能蹚出一条新路。
■不能会上热闹会后无声
2019年6月24日,沈阳市政协十五届十次常委会议上,围绕“加快建设数字政府,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协商议题,委员发言提出的问题十分“犀利”——“部门职责不清、多头管理,没有形成集约高效的工作合力”“缺乏保障数据流通和数据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各部门业务系统相互割裂、彼此不通,碎片化、垂直化问题突出”,一针见血的发言让出席会议的沈阳市委书记不住点头,给予这次协商会议高度评价。这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届沈阳市政协第一份常委会议建议案,8方面建议全是“干货”,沈阳市市长亲自作出办理批示。
建议案落实没有?落实多少?问题解决了没有?解决了多少?不能会上热闹,会后无声。今年,沈阳市政协将“数字政府”列为首次再协商的议题。
今年6月23日,一年后,参加第一次协商的委员和政府相关部门又重聚一堂。“建立了以书记、市长为双组长的数字经济建设发展领导小组”“印发《沈阳市构建行权治理体系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2年)》”“编制完成《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实施方案》”“《沈阳市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开放条例(草案)》通过市人大二审”等等。对比一年前,委员们欣喜地看到,政协建议案中诸多建议转化为政府实际行动,推动了相关问题解决改善。结合疫后新变局,委员们又提出了与时俱进的新问题新建议,给政府启迪参考。不仅如此,会议还邀请政府各职能部门针对建议案提出修正完善的意见,提高政协建言的质量和水平。
■首次再协商取得开门红
立制,是加强人民政协协商主业的一道必答题。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发挥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需要完善制度机制。”汪洋主席在今年全国政协大会上作常委会工作报告时提出,要探索政协协商制度化实践的新经验、新做法,以协商有效凝心、以凝心实现聚力,更好把人民政协制度优势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
答好协商制度化建设这道题,是沈阳市政协做好“加强和改进”文章的发力重点。市政协主席韩东太要求,要探索初次协商后的再协商制度,思考再协商与初次协商的异同,形成再协商的工作程序、工作规则。“今年不但要形成工作性成果,还要形成制度化成果,努力使之成为亮点”。沈阳市政协经济委据实谋思,斟酌研讨、数易其稿,起草了《沈阳市政协再协商组织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并以数字政府再协商为“试验场”,开展“实战历练”。
同样炎夏,风光各有不同。与会委员通过第一次协商和再协商的对比,看到了“提”与“落”的转化,也明晰了“提”与“落”梗阻的原因,更通过双向互动评议实现了共同提高。这,就是再协商的题中之意,首次再协商取得开门红。
■新名词指向老目的
提炼,揭开再协商的真谛要义。
再协商是新名词,但仍指向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这个老目的。
本质上,再协商是钉钉子跟踪督办。为避免委员建言献策只听雷声不见雨点,需要政协委员咬定青山不放松,一次协商不行,就来两次、三次、多次协商,直到问题解决、情况改善、产生实效。
形式上,再协商是双向性互动交流。再协商从制度安排上转变单向地政协“提”、政府“落”的工作方式,变单向为双向,变被动为互动,增强政协和政府之间的交流,深化有事好商量、有事多商量。即发挥政协委员主体作用,针对政府办理情况开展民主监督,又邀请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对协商建议提出修正、补充和完善的意见,倒逼政协委员加强调查研究,提高建言质量。通过这样的双向评议达到共同提高、互相促进的良好效果。
目的上,再协商是最大化成果落实。提的建议得到落实,真正为人民幸福做出贡献,是政协委员建言资政的价值体现。再协商的根本目的是促进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是聚同化异、体谅包容,是拉长同心圆半径、求得最大公约数。
变者,法之至也。在完善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制度化的路上,沈阳市政协将继续不断创新求索,提供沈阳方案,贡献沈阳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