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政协协商向基层延伸的实现路径
欧阳坚
近年来,推动政协协商向基层延伸,成为市县人民政协更好发挥专门协商机构作用的现实路径和必然选择。在推动政协协商向基层延伸过程中,要坚持系统思维方法.准确把握政协协商向基层延伸的原则、路径和重点,努力专出特色、专出质量、专出水平。
第一,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一要把党的领导体现在政协协商向基层延伸工作的全过程。比如,向基层延伸的实施方案、协商规则等重要机制设计,必须报请党委批准同意。要始终在市县党委领导下开展,取得党委支持。二要把党的领导体现在协商全过程。各层级政协协商议题的确定、协商计划的制定、协商成果的落实,都要报经党委批准同意。村(社区)协商属于基层协商范畴,其协商议题的确定.协商成果的落实,也须经党组织同意。三要把政协指导贯穿于协商议事的全过程。市县政协应加大包抓指导,做到指导不领导、包抓不包办、督导不主导、参与不干预,让乡镇(街道)协商充分体现政协元素、发挥政协作用。
第二,搭建“三位一体”协商平台。应按照统一名称、统一标准、统一机制、搭建“三位一-体”协商平台。一是在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建立委员工作站。工作站是机制性的,不增设机构,不增加编制,负责辖区内委员的联络协调和协商活动的组织工作。二是依托委员工作站成立协商议事会。乡镇(街道)应成立协商议事会,议事会主席由委员工作站站长或副站长兼任.固定成员以辖区内省市县政协委员为主,同时吸收德高望重群众代表和专业人士等参加。三是建立乡镇(街道)协商议事室。协商议事室应有相对固定的场所统一的标志、必要的设施、明确的规则、详细的协商记录、固定的成员等。四是有条件、有意愿的村(社区),可建立村(社区)协商议事会和协商议事室接受各级政协及乡镇(街道)委员工作站的指导。
第三,由政协牵头组织协商。在各级党委领导下,政协站在客观的立场来组织开展协商活动,更容易让利益攸关方都参与进来,更能体现协商的公正性形成平等的协商氛围。因此.市县政协要发挥专门协商机构的优势.牵头指导或组织在乡镇(街道)开展的政协协商。一是协商议题由政协委员工作站向社会征集.也可由乡镇(街道)党政部门委托。二是协商前的调研主要由乡镇(街道)协商议事会组织,也可依托联系乡镇(街道)的县级政协领导和专委会开展调研。三是协商会议主持人将根据协商议题难易程度和专业背景等因素,由协商议事会集体商议确定。四是协商范围由协商议事会主要成员集体协商确定,具体程序由协商议事会在其协商规则中予以明确。五是协商结果由委员工作站向有关方面报告或反馈。
第四,政协领导力量、政协委员、专委会工作要下沉。一是政协领导力量下沉,省政协领导下沉包抓指导市(州)政协,市(州)政协领导下沉包抓指导县(区)政协。县级政协领导向乡镇(街道)下沉,加强与乡镇(街道)委员工作站对接,实现包抓督导全覆盖。二是辖区内的省市县政协委员要向乡镇(街道)委员工作站下沉,编人乡镇(街道)协商议事会,参加协商议事等活动,力争实现各级政协委员加入乡镇(街道)协商议事会全覆盖。三是省市县三级政协专委会工作要向乡镇(街道)协商工作下沉,乡镇(街道)协商活动可根据议题与省市县政协专委会对接争取支持与指导,增强乡镇(街道)协商能力,实现对乡镇(街道)协商工作指导全覆盖。
第五,建立完善协商机制,让协商更加合理、更加规范。一是协商议题的提出和确定。党委政府对涉及民生的公共决策和工作部署实施前.需要交给政协前期协商的议题;委员通过网络、电话.走访,对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突出问题,与党政部门沟通后,经党委批准的议题。二是协商范围的选择和确定。要根据协商议题需要确定范围,突出广泛性、代表性、专业性。既有群众代表、相关部门、利益攸关方,还可邀请法律科技等方面的专业人士,原则上10-15人,特殊的放宽至20人以内。要尽量吸收住当地的省市县政协委员参加。三是协商时间和地点的确定。要以方便群众和更多的利益攸关方为原则,既可以在市县政协机关.乡镇(街道)协商议事室,也可以在村组.社区、厂矿、楼宇.田间地头进行协商。四是协商形式的选择。应服从协商内容和协商目的,可以是会议形式,也可以是网络协商、上门协商、书面协商。五是建立分层联动的协商工作机制。探索实行省市县、乡、村五级联动协商。各级政协组织根据协商议题,既可以提请上交,也可以指定下放。做到什么范围的事情,就在什么范围内协商。对事关全省普遍共性问题,可提交纳入省政协协商议题。
第六,营造良好的协商氛围,确保理性、平等建设性地开展协商。一是在严格遵循法律规章规则和规范前提下,努力寻求各方意愿的最大公约数。二是协商主持人要秉持中立原则,做到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不偏不倚。既要把握协商方向,不跑题、不冷场、不攻击,又要引导各方遵循协商规则轮流发言.限时发言、平等交流。三是在协商议事场所设置协商文化专栏,宣传和合传统文化理念,张贴协商议事口诀、协商议事歌谣等,引导群众增强协商意识.培养协商习惯、培育协商文化。
第七,协商要力求达成共识。不追求每次协商都能形成一致的意见, 但要力求实现达成最大限度的共识。一是对协商过程中分歧较大的议题,要在深度调研的基础上.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协商。一次协商不成的,可多次协商。二是经过多次协商仍然难以达成共识的议题,经协商议事会商定可以中止。三是要让协商的过程变成凝聚共识的过程,达到宣传政策、化解矛盾、增进了解、推动工作的目的。
第八,要对协商成果落实进行跟踪问效。协商不能议完了事,重在落实协商成果。一是对形成共识的协商成果.应按照协商议题确定的层级及时向同级党委政府报送。二是对党委政府同意采纳的协商成果,应跟踪落实和督办。三是对协商成果落实情况,应向党委报告,同时向利益攸关方及时反馈。
总之,要形成一个从协商议题提出和确定、范围选择地点和形式确定过程严格规范,到成果跟踪办理向相关方面反馈的完整规范闭环的协商流程。
(作者:全国政协委员,甘肃省政协党组书记、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