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第四巡察组向县政协机关反馈巡察情况

发布日期:2020-05-08 信息来源:0 浏览次数:6041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9年12月2日至12月12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县政协机关开展了巡察。2020年5月7日上午,县委第四巡察组在县政协机关召开十四届县委第十一轮巡察县政协机关情况反馈会。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余国平出席会议并提出整改要求,县委第四巡察组组长印和春代表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情况,县政协机关党总支书记李敬作了表态发言。

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余国平在讲话中强调,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扛起政治责任,着力从思想认识上对标对标;二是突出主体责任,坚持分级负责,着力在具体落实上齐抓共管;三是坚持整改标准,建立长效机制,着力在取得实效上狠下功夫。要切实巩固“严规矩、强监督、转作风”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行动成果,结合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聚焦巡察反馈问题,对整改责任不落实的不放过,整改不彻底的不放过,严禁敷衍塞责、应付了事,坚决防止整改工作流于形式,确保反馈事项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印和春指出,县政协机关能够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积极做好人民政协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等服务工作,但巡察中仍发现存在如政治理论学习不深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一岗双责”落实不力等问题。印和春强调,县政协机关党总支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一要加强理论学习,发挥政治引领作用;二要全面从严治党,强化“两个责任”落实;三要压实整改责任,认真抓好整改落实。

李敬在表态发言中表示,以最诚恳的态度,全面接受县委巡察组的反馈意见,以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切实抓好整改落实,进一步引导县政协机关党员干部做到“两个维护”、勇于担当作为、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优良作风统筹推进模范政协机关建设,力求在党的建设、凝聚共识、履职建言等方面取得新进步。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巡察整改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聚焦问题、立行整改,切实增强巡察整改落实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注重结合,相互促进,切实增强巡察整改落实成果的运用和转化。

参加会议的有:县委第四巡察组副组长霍加琪,县政协机关单位全体工作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