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社情民意·第6期)关于加强户外网络直播管理的建议

发布日期:2024-10-25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322

第6期

(总第14期)

 2024年10月25日 

关于加强户外网络直播管理的建议

近年来,随着新媒体短视频直播行业的迅猛发展,户外网络直播呈增长态势。

户外网络直播有利于展现城市美好形象,让用户观众了解当地城市地标和风土人情。以全椒县为例,户外直播主要是以“花姐”为代表的户外唱歌表演,分布在高铁站广场、广电大厦广场、太平文化广场、江海购物广场、永安桥(彩虹桥)等地,“种草”了不少线上游客。

但个别户外场景直播存在一些不文明行为:一是大多数唱歌表演类主播扎堆集中夜间直播,长时间、高分贝的噪音影响周边群众正常生活学习;二是个别主播在重点交通道路边直播,占据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影响道路交通秩序;三是少数直播互动中存在污言秽语,拉踩引战、互相挑衅、攻击谩骂,刻意营造冲突对抗氛围,刺激打赏;四是少数主播为快速得到流量瞩目,采取模仿名人,“扮穷”“卖惨”、奇装异服等方式“蹭流量”。

为此,建议:

一是规范户外直播秩序。科学合理规划直播点位,对户外直播较为集中的地点,设置适量的直播场地,根据直播类型规定直播时长和时段,让户外主播在规定地点、规定时间内直播。加强线下巡查执法,城管、公安等部门加强线下监督、管理力度,对占道直播、噪音扰民等不文明行为及时制止,对传播“软色情”、蹭热点直播、随意搭讪偷拍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处置。

二是凝聚文明直播共识。建议网信、公安、文明办等部门指导本地mcn机构和主播代表,发起文明直播倡议,在直播行业中凝聚起主动远离低俗直播、传递主流价值的共识。宣传引导广大网民提高甄别能力,合理消费,避免非理性打赏,自觉抵制和举报违法违规直播行为。

三是综合治理网络生态。网信、公安、文旅等部门加大线上监督、管理和查处力度,严厉查处直播中涉及淫秽色情、造谣诽谤、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违法犯罪行为;清理低俗庸俗、封建迷信、打“擦边球”等违法和不良信息,依法依规严格规范户外网络直播行为。

四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建立户外直播线上线下动态摸排机制,建立黑名单制度,采取分级分类管理,对于采用不良不实内容博人眼球对当地形象造成不良影响的主播,给予相应惩戒。建立举报奖励机制,鼓励群众积极向有关部门举报不合规定的直播间,经相关部门核实确实存在违规行为的直播一律严格处置,同时给予举报者一定的奖励。

信息来源:蔡丽佳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网信办主任